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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劲夫与唐人审判结果曝光 杨洋鹿晗恢复自由身?(图)

作者:sifan 来源:巴中在线

   巴中在线11月4日讯 湖南台正在热播的真人秀节目《真正男子汉》第二季,让很多人对蒋劲夫路转粉,可就在这个形象上升的节骨眼上,他和唐人之间的合约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结果会是怎么样呢?会面临解约吗?

  10月29日,唐人与蒋劲夫合同纠纷一案公布一审结果。蒋劲夫欲与唐人解除经纪合约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双方经纪合约继续履行,蒋劲夫经纪约仍属唐人。蒋劲夫解约唐人的官司以失败告终。并且因蒋拒演公司之前安排的电视剧,在双方经纪合约仍然存续期间未经唐人许可参与大量演艺活动等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蒋劲夫还需赔付唐人损失200万元。对此,蒋劲夫工作室官方微博回应表示将上诉,写道“将依法提起上诉,相信会等到最终的公正。”

  2015年9月,蒋劲夫向公司提出解约,方式比较奇特…类似于网上的段子,叫做我单方面宣布我和XXX结婚…

  蒋劲夫不是这样…他是单方面宣布了和唐人的解约…并表明未来将以个人工作室的形式展开工作。就在蒋发布声明的四分钟后,唐人迅速回了一段声明。

  指责蒋劲夫忘恩负义,并表示有第三方以高利诱惑蒋劲夫使其与自己解约。

  2015年10月,蒋劲夫起诉唐人违约一案在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蒋劲夫方面诉称“起诉唐人的主要理由是妨碍演艺事业发展,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经纪合约”。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场解约大战持续了一年多,人们理所当然的认为蒋劲夫也能像之前圈内种种案例一样,能够成功恢复“自由身”。因为在此之前,内地艺人与经济公司的合约纠纷案大多是允许解约、艺人赔偿违约金的结果,而此次法院判决经纪合约继续履行,尚属首例。这个判例将对以后类似的合约纠纷案和艺人经纪行业管理具有重大意义。很多人说,这教会人重新审视“契约精神”的重要性。[!--empirenews.page--]

  杨洋二度解约

  早在蒋劲夫和唐人的僵持阶段,网上就有消息传出,说蒋劲夫已经签约欢瑞世纪。消息传到最后也没得到当事人的回应。另一当事公司欢瑞也无暇回应,因为在那当时,欢瑞也陷入了与另一小鲜肉杨洋的解约纠纷中。

  其实说是纠纷也不太准确。因为比起蒋劲夫与唐人,杨洋和欢瑞也算是“和平分手”。

  2015年6月12日,欢瑞发声明称杨洋已经和欢瑞正式解约,并称今年4月是杨洋单方面提出,今日正式生效。对于杨洋的出走,坊间一直传是李易峰容不下他,对此记者联系到欢瑞相关负责人姜先生,他表示:“公司的态度很明确,也很尊重杨洋,至于说公司偏向李易峰,我只能说任何一家公司不会只签一个艺人,之前给他的角色也能看出,对他很看重,公道自在人心,他想走我们也不为难他。”[!--empirenews.page--]

  李易峰杨洋曾为同门师兄弟

  6月13日凌晨,欢瑞副总裁贾士凯发文称辞去欢瑞世界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及同时辞去公司所有职务。并表示接下来,将自立门户成立新的娱乐公司。

  随后,杨洋微博回应贾士凯辞职文,写道:“风雨同行。”随后,贾士凯转发杨洋的微博,写道:“携手共进。”[!--empirenews.page--]

  杨洋与贾士凯

  有知情人透露“这次贾世凯带走杨洋是要自己成立工作室,贾世凯其实在欢瑞已经是副总,这里面牵扯很多利益关系,如杨洋和李易峰的关系,经纪人与经纪人在公司地位的关系,以及贾世凯想要得到更多丰厚资源的关系。”

  虽然明面上看,杨洋和欢瑞算是好聚好散。但杨洋和前前东家荣信达解约时可就闹得不太好看了。

  14年12月,杨洋主演的网剧《盗墓笔记》刚刚杀青。导演李少红发声明表示要状告《盗墓笔记》五大出品方,因该剧违规使用荣信达单位旗下艺人杨洋。

  随后,荣信达方面对外宣称“杨洋之前向荣信达提过解约,但理由是荣信达有违约行为,但我方并没有违约行为,所以解约一事并未有下文。杨洋理应还是荣信达的艺人”

  而杨洋方面发声明回应,“杨洋于今年4月28日向荣信达单位发函解除了双方的经纪合同;杨洋此后参演影视剧均以其个人身份签约出演,与任何主体无关;4月底,杨洋已向首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合同解除事宜,应于近期做出裁决。

  一时间,杨洋和荣信达之间到底有没有解约也变为焦点问题。[!--empirenews.page--]

  其实荣信达的眼光是好的,挖掘了周迅、陈坤、陈红、杨幂等一大批明星,但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时代变革,荣信达却完全跟不上发展的节奏,艺人纷纷选择另谋出路,并且都在与之解约后大红大紫。被网友戏称为“荣信达定律”。

  早年间,杨洋被李少红导演挖掘出演《新红楼梦》中的“宝玉”,然而这之后在荣信达的七年间并未有知名的后续作品。为了自身能有更好发展,杨洋想要另谋出路也是情有可原。可先是解约荣信达,被李少红控诉不懂感恩。紧接着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与新东家欢瑞再次解约。不得不说杨洋真是有颜任性啊。

  韩庚吴亦凡鹿晗and wuli涛涛 韩归四子解约境遇大不同

  2014年5月,吴亦凡正式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请求判决与SM公司《专属合同》无效。一时间震惊中韩娱乐圈,吴亦凡的解约理由和前辈韩庚类似,与公司矛盾主要集中在“一是限制艺人个人发展, 二是收入分配严重不公,三是SM公司无视艺人的身体健康。”

  同年10月,鹿晗向SM娱乐提出“合约无效诉讼”。直指SM公司“差别待遇”,将心思都放在韩籍成员上,包含演出、广告代言等;中国籍成员则完全没有演出机会,没有任何资金援助。[!--empirenews.page--]

  而次年4月,在前成员吴亦凡、鹿晗解约时愤而指责的黄子韬,也非常打脸的像公司提出解约。相似的理由,工作危险且待遇不公。

  在韩发展的中国籍鲜肉们纷纷提出解约,让人不禁质疑,SM公司对待外籍艺人是否太过苛刻。对待韩归四子的解约,网友也纷纷表示理解与支持。谁都不愿意背井离乡,回家总是好的。更何况还是遭遇了不公正的待遇。

  然而,虽解约理由相似。韩归四子与SM的解约结果却大不相同。

  首尔法院判韩庚胜诉

  2010年底,韩国中央法院最终判决原告(韩庚)胜诉,判定2003年 1月签订的合同,2007年2月签订修正合同,2007年12月签订的附属合同均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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