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收到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件,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联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诉讼(以下简称“该诉讼”)。经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和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对该诉讼进行了一审和二审判决。杰联公司于2026年6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再审。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8日、7月31日、12月9日和2026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楚雄火车北站项目)》和《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楚雄火车北站项目)》(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28、2025-080、2025-123和2026-041)。
二、案件进展情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云民申3606号《民事裁定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驳回杰联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新增小额诉讼及前期披露的小额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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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各方当事人案由涉诉金额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师宗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746.94万元在审理过程中,经云南省师宗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师宗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分期向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超期养护费281.31万元,若被告有任意一期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并由被告承担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约定的利率及计息期计算的利息。根据调解协议,被告将分期向公司支付281.31万元欠付款项,对公司影响较小。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王晓东。不当得利纠纷9.64万元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法院判决,被告需向公司返还公司为其垫付的相关款项9.55万元,对公司影响较小。原告:高琳;被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不涉及金额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对公司不产生影响。原告: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景洪云旅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87.50万元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和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和二审判决后,原告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目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暂未进行裁定。对公司的最终影响暂不确定。原告:遂宁市荣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遂宁市荣盛园林有限公司、都江堰市新五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江西辰久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成都云投生态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884.11万元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暂未进行判决。对公司的影响暂不确定。原告:韩绍晶;被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不涉及金额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暂未进行判决。对公司的影响暂不确定。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杰联公司的再审申请,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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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6)云民申3606号《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