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
其中提出,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8亿吨标准煤左右。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装机占比超过50%,年发电量4万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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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总规模较2025年增长1.5倍,折合约1.5亿吨标准煤。
2030年,全国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平均置信出力达到8%(风电11%左右,光伏6%左右),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提高约10个百分点。“十五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顶峰发电能力3亿千瓦以上。
加快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可靠替代能力
规划要求,到2030年,“新建集中式风光电站置信出力原则上应不低于10%,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超过20%”。
为实现这一目标,规划提出推动“新能源多能一体化发展”,包括风光同场布局、光热与生物质协同运营等。抽水蓄能被列为关键调节工具,并明确鼓励发展“抽水蓄能+新能源”“抽水蓄能+核电”新业态。
需求侧,规划要求“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灵活负荷向新能源大发时段转移”,并积极推广车网互动、虚拟电厂等资源聚合模式。
构建适应新能源全面入市的电力市场体系、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证核发交易体系
在电力市场层面,规划明确“构建适应新能源全面入市的电力市场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联合报价,推动大基地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规划还要求“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度”,持续提升清洁能源跨区输送比例。
在绿证绿电层面,规划提出“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证核发交易体系”,推进中长期绿证交易和多时间尺度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并“健全绿证价格形成机制,发布绿证价格指数”,同时推动"电-碳-证衔接"。
两部门:加强可再生能源先进材料、核心元器件(零部件)、关键设备及控制系统研发
该规划还提到,研制变速、超高水头、超高抽发比抽水蓄能机组和千米水头段巨型冲击式水电机组等装备。开展高效可靠风力发电装备技术研究,突破高可靠低成本叶片、超高塔架、新型漂浮式基础等关键设备制造技术,探索研究高空风电等新型风能利用技术。加速钙钛矿叠层电池等高效光伏电池制备及产业化生产技术研究,研究面向太空的太阳能发电技术,推进关键技术验证。加强绿色氢氨醇柔性离网制取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强生物质能、光热发电、地热能、海洋能等领域前沿技术研发,发展环境热能等新型可再生能源。
两部门:“十五五”时期全国海上风电新增开工规模1亿千瓦左右
“十五五”时期,全国海上风电新增开工规模1亿千瓦左右,2030年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亿千瓦以上。持续加快近海海上风电建设。加快建设已复函省级海上风电项目。开展新一轮省级海上风电规划修订和评估。做好近海海上风电海缆路由路径优化。大力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布局建设。建立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项目库,做好用海等要素协同,分批推动基地项目规范有序建设。统筹推进源网工程规划建设,推动海底输电廊道和登陆点集约共享。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