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社保最新消息:社保费率降低不影响参保人个人权益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我省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18号)和《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51号)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我市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
二、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我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30%。
三、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仍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等规定的通知》(成府函〔2015〕121号)规定的0.5%执行。
四、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我市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
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全力稳增长,切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各区(市)县一定要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确保把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及时贯彻到位。同时,要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受影响,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那么四川情况如何?记者采访了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总费率降低 有助企业减负
据四川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5月1日起,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阶段性降低至19%,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有助于为企业减负。
成都某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小艾一直关注着这条新政。4月29日,四川省人社厅发文后,她立即开始实施,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从以前的20%调到19%。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的降低,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实惠。”小艾告诉记者,新政出台后将会给企业降低成本带来直接的好处。她算了一笔账,他们公司员工80余人,6月社保费用少交了一万余元,这一万余元可以用于企业的其他开销。
四川省人社厅5月31日发文称,从2016年5月1日起,四川省失业保险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到0.4%,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因为我们那个文件发放有个过程,所以是5月底发的。”四川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有企业单位在五月份多缴纳了费用,可在后期进行抵缴,会在以后的月份扣除。每月少交社会保险费对企业来讲减轻了不小负担,反过来说就是利润增加了,有利于企业轻装上阵,更好地发展。
社保费率降低不影响参保人个人权益
那么,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否降低了社会保险待遇呢?对此,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都不会因降低费率而降低。
老王在成都某企业上班,再过4年就要退休了。当他知道四川下调养老保险费率的消息后,最担心的就是退休后的养老金会不会减少?这直接关系到他退休后的生活质量。
对此,四川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降低不会对个人权益有所影响。“虽然这次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了,但在养老金发放的时候是不影响的。因为养老金这部分个人缴费没有做调整,所以个人账户和以前一样,不会变。”四川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养老金水平高低与参保人员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高低、退休时间早晚紧密相关,但这次费率降低只影响统筹基金的收入,不涉及缴纳年限、缴费基数等,因此不会影响养老金的计发。
四川明确32条改革任务 你的社保卡将有大用处
档案
关键信息缺失可先承诺再补材料
方案提出7月底前,我省将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要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补充材料。
与档案相关的,还有另一条新规:7月底前,严格落实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学历
参加公招考试不需进行学历认证
实施方案明确,7月底前,在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并且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
对海归一族来说,也有一个好消息:方案要求在7月底前改进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服务,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人员不用再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社保
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
根据我省规划,2017年将实现社保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2020年将实现持卡人口覆盖率达90%。并且四川要推进“电子社保”建设,全面推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网络查询和自助打印服务,以后子女入学、银行按揭、购房、出国出境、入户、申领居住证等这些需要社保参保证明都可以自己在家上网自助查询打印,不用再麻烦的跑到社保办证大厅。
关于社保,方案还明确提出要简化社会保障卡办理流程,缩短申领、补换周期,并且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在2016年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证明材料和手续
砍掉繁琐的证明材料和手续
实施方案明确将砍掉繁琐的证明材料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取消,可通过部门内部、系统内部或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可通过社保卡获取基础信息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或填写有关表格。据悉,第二代社保卡除了录入大量个人基础信息外,还具有看病挂号和金融等功能。
对于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
对于单位来说,已办理“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申领、变更、注销、验证等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相关:
成都社保卡补办流程一览:
社保卡挂失
口头挂失:
1.持卡人因故不能及时办理书面挂失的,可以先通过电话申请挂失,在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和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补办书面挂失手续。
2.口头挂失必须分别对社保业务和金融业务进行暂停处理。金融业务拨打对应发卡银行服务电话办理,社保业务拨打社保局电话办理。
正式挂失:
持卡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发卡银行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换卡手续。
办理材料
1.填写《成都市社保卡制作申请表》两份,盖单位章
2.补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也可多准备份单位介绍信,有些办事处要看。
办理流程
1.先明白公司属于哪个区的社保,如青羊、武侯等,然后到离公司近的该区社保街道办事处 www.baoXIANzx.com
2.到大厅后把所填表格交给办理人员,表格上要填单位社保编码,补办人员个人编码,如果不知道个人编码,可到办事处让他们输入身份证号查询一下。
3.然后按照办理人员的提示出示复印件等等,20个工作日后领卡时带上领卡人身份证复印件(最好带上复印件,不一定要用,但确保万一)
办理地点
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社保大厦
电话:028-87706251
城乡医疗与工伤保险处(成都人社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
3月24日对于那些没有城镇户口的成都市的打工者来说,可能意味着他们将不再游离这个城市的社会保险体系之外,从这一天开始,成都市社会保险局将正式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办理综合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内容集中在目前最受社会关注的工伤补偿或意外伤害补偿、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和老年补贴三个方面。
成都出台劳动社保新政策 明确社保案处理办法
日前,成都出台了《关于查处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从案件受理、案件查处、补缴补办等方面明确了基本原则、具体流程和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成都市和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核的同时,具体负责受理涉及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案件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窗口首次接待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案件办理的协调以及与当事人的联系沟通及政策解释等工作。此外,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相关规定,按属地化原则受理涉及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的投诉、举报案件。
2016年成都市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手续及流程: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