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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有期限 房屋所有权无期限

作者:王皓 高玉 来源:北京日报

  昨天下午2时,距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开始还有一小时,中外记者已经等候在人民大会堂北门内红毯铺成的“部长通道”外侧,随时准备拉住出席和列席大会的中央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一小时内,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监察部部长黄树贤、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国务院侨办主任裘援平四位“一把手”欣然“落网”,为记者抛出猛料。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住宅所有权没有期限

  “我先主动回答一个问题。”最早来到的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显然是有备而来。他说,不动产登记3月1日启动施行八天来,他通过网络了解到,一些业主看到新证书上的“使用期限”一栏,有一种到期后“失去房屋所有权”的感觉,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姜大明解释说,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把过去分散的多种权属登记统一规范起来,一证一表登记。以城市住宅为例,按照法律规定,包含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其中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房屋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注明以后,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也使交易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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