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点击右上角

然后"在浏览器中打开"

南湖区开始受理“两房”申请 三类保障家庭标准公布

作者:小雪 来源:巴中在线

  为了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提高群众住房保障水平,我市每年都会出台最新的“两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局了解到,南湖区已经率先出台了《南湖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并于6月22日起正式实施。接下来,秀洲区和经开区今年的“两房”《细则》也会相继出台,市本级各区之间差异不会很大。

  申请的门槛降低了

  记者发现,由于2015年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4年提高了,所以今年南湖区提高了申请“两房”家庭的收入标准,也就是说,申请“两房”的门槛相比去年降低了。

  根据规定,今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第三类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当年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需低于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公布的2015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即32653元(含)。

  三类保障家庭如下:

  第一类:低收入有证住房困难家庭。依法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家庭,包括经民政、总工会、残联等部门核准登记在册,持有有效期内的《嘉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嘉兴市区城镇特困职工优惠证》、《嘉兴市区特困残疾人优惠证》、《嘉兴市区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援助证》(以下简称“四证”)其中之一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二类:低收入无证住房困难家庭。未取得上述证件,但申请当年的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现行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以内,该标准由南湖区政府另行公布。

  第三类: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家庭申请当年的上一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公布的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由南湖区政府另行公布。

   公租房实物配租标准变了

  在公租房实物配租标准方面,南湖区今年不仅降低了第一类有证困难申请家庭的年龄条件,还针对第二类及年纪较大的申请家庭,根据当年的申请情况和房源情况公布实物配租的相关政策,使更多申请困难家庭能够享受到公租房的实物配租。

  根据《细则》,未承租公房的第一类保障家庭,符合以下六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均可申请实物配租:申请家庭持有有效期内的《嘉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嘉兴市区城镇特困职工优惠证》,且至少有一人年满50周岁(含);申请家庭成员持有有效期内的《嘉兴市区特困残疾人优惠证》;申请家庭成员持有有效期内的《嘉兴市区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援助证》,且至少有一人年满55周岁(含);申请家庭成员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或者因见义勇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军烈属的。

  据了解,公租房的实物配租由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房源情况、房型面积、申请家庭实际情况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选房和轮候制的方法来确定房源安排的先后顺序。对获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属孤老、烈属、残疾等特殊情况的,给予优先安排选房,其余家庭原则上按照家庭成员年龄大小等情况确定顺序。

  有效期延长,单身证明不要了

  今年,南湖区减少了“两房”申请中一些不必要的申请资料。例如婚姻状况证明方面,今年在南湖区申请“两房”的单身市民,不需要开具单身证明,只需填写《南湖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表格,民政部门会对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进行审核,申请手续比以前简化了。

  同时,南湖区还对“两房”《细则》的有效期限进行了调整。以往,每年都会出台一次“两房”《细则》,有效期只有一年。今年,南湖区“两房”《细则》的有效期限改成了三年,区政府每年会公布一次申请当年“两房”《细则》中的调整部分。

  “两房”申请关系到民生大计和社会稳定,根据去年省审计组审计提出的问题,今年南湖区进一步明确了初审、收入审核和住房审核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联动协调,使“两房”审核更加严谨和准确,做到“有错可追”、及时修正。

  这些事情你要记住

  6月22日,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受理嘉兴市南湖区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公告》,确定南湖区申请“两房”的受理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需要申请的家庭,现在就要准备相关材料了,切记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公租房的家庭不得同时申请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种保障;同时符合南湖区、秀洲区和经开区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只能向一个区域提出申请。

  记者了解到,去年市住房保障局将市本级“两房”申请的相关工作下放到各区住建局,各区住建局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细则》,这也是为什么今年市本级没有统一出台《细则》的原因。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南湖区《细则》的出台,为秀洲区和经开区提供了借鉴和参考,由于各区在收入条件方面都是采用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公布的2015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因此各区的《细则》不会有太大的差异,具体以各区今年正式出台的《细则》为准。

分享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