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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重启限购 还有哪些城市也将限购

作者:小雪 来源:巴中在线

  今年以来,全国一线和部分二线城市地价、房价上涨较快,我市也出现地价、房价较快上涨势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决定重启住房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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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国土房管局公告:自9月5日起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3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商品住房:①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②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③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住房限购政策有效期

  自2016年9月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应提供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材料

  社保缴纳证明为《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个人)》;个税缴纳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加盖市地税局受理专用章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

  逐月连续缴纳的认定

  属社保缴纳证明的以入库日期为依据;属个税缴纳证明的以收入申报日期为依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购房资格审查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认购)、居间合同前严格查验购房人的购房资格。[!--empirenews.page--]

  (二)房地产登记机构在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或二手住房交易收件、审核时,严格复查购房人的购房资格;发现购房人提供伪造证明材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产权登记手续。

  近期我市已采取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主要措施

  一是自7月15日起从严住房信贷政策。二是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今年将新增供应商品住宅面积200万平方米。三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和公租房建设,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夹心层”和“新市民”的住房需求。四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商品住宅价格管控,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防止跟风涨价。多部门联动加强对商品房项目开发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五是加大项目促动工、促销售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量。

  苏州厦门之后更多核心二线城市将重启限购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7月,70个大中城市同比价格变动中,上涨幅度超过10%的有15个城市,分别为北京、天津、上海、合肥、南京、杭州、福州、厦门、南昌、郑州、武汉、广州、深圳、惠州、无锡,其中深圳为最高涨幅为41.4%,上海和北京上涨幅度超过20%,南京、厦门与合肥上涨幅度超过30%,上涨幅度超过上海和北京。

  上述数据表明,进入下半年以来,热点城市的房价仍然在高位上涨,楼市仍然没有出现降温的迹象。尤其是去年下半年至今,随着大部分一二线城市楼市出现复苏和好转,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合肥、南京、苏州、厦门、杭州、武汉、惠州、无锡等二三线城市楼市出现“日光盘”和“买涨不买跌”的火热局面,甚至部分二线城市比如南京、厦门与合肥土地市场也是“地王”频现,房价上涨幅度超过一线城市。[!--empirenews.page--]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随着市场热度的回升地王的频现,地价超房价“面粉贵过面包”的怪相也成为常态。今年上半年,尽管部分地区已经出台地产调控措施,比如合肥、苏州、南京等,但是,这些政策大部分较为“温和”,并未从根本上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未起到防止楼市过热与房价过快上涨的作用。此时,地价依然一路走高,房价仍然在快速上涨。此时政策面已经到了出台的“窗口期”,因此,8月份苏州和南京提首付“降杠杆”楼市新政纷纷落地,厦门也出台了楼市限购措施。从上述房价上涨幅度超过10%尤其是上涨幅度超过20%的城市政策走向来看,上述城市政策存在收紧的可能性,三季度这些城市将有提首付“降杠杆”类的措施出台,上述城市尤其是房价上涨幅度较大的二线城市也极有可能重启楼市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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