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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晚间,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参股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持股26.89%的参股公司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能源”)旗下控股子公司信阳钢铁金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金港”),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且已停工停产,被法院正式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数据显示,信阳金港2026年上半年营收仅0.49亿元,未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亏损1.06亿元;此前金马能源已对该笔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并自今年6月末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同时对其持有18.96亿元贷款债权,后续将申报破产债权并依托抵押资产优先受偿。

公告披露,近日,公司收到本公司持股26.89%的参股公司金马能源的通知,金马能源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信阳金港收到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信阳金港的破产清算申请。

信阳金港为公司参股公司金马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金马能源持有信阳金港70%股权,公司持有金马能源26.89%股权。目前,信阳金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公司已经停工停产,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审计资料显示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法院认为信阳金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2026年6月29日裁定受理债权人许昌市鸿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信阳金港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公告显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信阳金港营业收入约人民币0.49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约人民币1.06亿元(未经审计)。

对公司的影响方面,公告称,金马能源已于2025年度对信阳金港的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鉴于失去对信阳金港的控制权,于2026年6月30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目前,金马能源向信阳金港提供的贷款共约人民币18.96亿元,其中16.06亿元由信阳金港提供资产抵押。为维护合法权益,金马能源将依法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主张就抵押资产优先受偿。

公司以持有的金马能源26.89%股权比例按权益法对其进行会计核算。信阳金港破产清算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因受结合破产清算进展、抵押资产处置及债权受偿情况等因素影响,尚需结合清算程序推进情况审慎测算,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为准。信阳金港破产清算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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