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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48862.SZ 债券简称: 24 河钢 Y3债券代码: 148922.SZ 债券简称: 24 河钢 Y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利及触发强制付息事件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对外披露的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和“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6年7月17日,发行人发布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发行人将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全体股东分配利润。 根据发行人已发行的“24河钢Y3”、 “24河钢Y4” 《募集说明书》中“第二节发行概况”,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发行人本次分配股利已触发前述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截至目前,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结构稳健、偿债能力保持良好状态,前述公司对股东的分红事项系正常利润分配,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将提前做好“24河钢Y3”和“24河钢Y4”的利息支付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时足额付息。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4河钢Y3”和“24河钢Y4”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