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网·甲秀新闻讯有市民在贵阳融媒问政平台留言咨询:本人名下持有清镇市茶马古镇凤栖苑网签备案商品房,房屋产权归属本人单独所有;本人常住户口已落户观山湖区,暂无将户口迁入该清镇房产的计划。本人母亲现年60周岁,符合贵阳市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政策的年龄条件。现就落户相关事宜,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以下三点问题,恳请予以官方文字答复:

1、本人为清镇市茶马古镇凤栖苑房产产权人,能否依据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政策,将母亲户口迁入该房产地址登记落户?

2、房屋产权人(本人)户口不迁入该清镇房产内,是否满足母亲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该房产的受理条件?


(相关资料图)

3、办理母亲投靠落户该房产时,本人未成年妹妹是否可随同母亲一并迁入该房产地址落户?

清镇市公安局巢凤派出所回复市民:现就市民咨询父母投靠落户相关事宜,依据《贵州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黔公通〔2021〕13 号),正式答复如下:

一、咨询问题1

咨询内容:本人系清镇市茶马古镇凤栖苑房产产权人,能否依据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政策,将母亲户口迁入该房产地址登记落户?

官方答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政策可适用,但前置条件为被投靠子女(本人)户口须落在清镇市公安局巢凤派出所辖区内,且父母需实际与子女共同居住生活,方可申请办理投靠落户。

政策依据:《贵州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黔公通〔2021〕13 号)第二章第十四条:户主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户户主由不动产权利人或者其配偶担任,不动产权共有的,由共有人选定一人担任户主。

二、咨询问题2

咨询内容:房屋产权人(本人)户口不迁入该清镇房产内,是否满足母亲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该房产的受理条件?

官方答复:不满足业务受理条件。

政策依据同上,房屋不动产权利人户口未迁入该房屋地址,不符合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前置要求,因此无法受理该落户申请。

三、咨询问题3

咨询内容:办理母亲投靠落户该房产时,本人未成年妹妹是否可随同母亲一并迁入该房产地址落户?

官方答复:产权人户口未迁入房产,其母亲本身就无法落户该房产地址,更不存在未成年妹妹随迁的可能。

四、联系方式

本答复未尽事宜,可致电清镇市公安局巢凤派出所咨询:0851-82567580贵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胡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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