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新余中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相关精神,坚持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把整改落实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落脚点和着力点,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着力化解“六难三案”,立学立查,立改立行,坚持司法为民,完善为民服务举措,全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将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一、加强诉讼服务建设,提升司法为民水平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根据上级法院有关要求和群众企盼,新余中院努力建设高水平的诉讼服务中心,中心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全面整合立案庭及相关部门资源,实现了案件查询、约见法官、释法答疑、费用收退、司法救助、立案审查、诉前保全、调解确认、繁简分流等各项工作一站式服务,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在中心大厅安装了电子监控装置,配置了休息座椅、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电脑、电话、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轮椅、雨伞、药箱、多功能充电器等便民设施,安装了固定POS终端机,方便当事人交纳诉讼费,并在诉讼服务中心增设发票开取服务,进一步增强便民利民举措。

强化教育管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制度。为解决立案难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立案工作的若干规定》;为解决门难进问题,张贴了“进门指南”,设置了“诉讼当事人通道”和“法院机关工作人员通道”两块指示牌。制定《法官“十三个不得有”行为》,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举止得体、用语文明、服务周到、应对及时;树立为民意识,做到分工不分家,人人都是法律接待员、咨询员,无论群众走到哪个窗口,都能得到满意、温馨的服务。

建设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开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方便当事人诉讼。群众进入该平台后后,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立案诉讼材料,供法官预审。案件一旦受理,当事人即可随机获得一个专属的案件查询代码,通过此代码,当事人可在网上交换证据、约见法官、查阅庭审资料、接受判后答疑,还可实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参加各项相关诉讼活动。在线服务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确保当事人的诉求得到及时全面反馈,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

二、提升审判管理水平,依法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大力推行审判流程管理信息化,立案、排期、庭审、结案、执行、司法统计、案卷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案件信息都准确、及时录入系统。充分发挥审判管理流程系统电子化、网络化的优势,便利审判数据快速流转,促进审判、督查工作无缝对接,确保审限管理严格落实。对办案全程动态监控,对各项指标实时跟踪,及时催办、督办、提前预警和通报。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加强审(执)限管理和审(执)限预警的规定》等相关制度规范,强化审判流程的常态化监控,严格相关程序审批,落实节点责任分解,构建对审判权运行的硬性约束机制,有效杜绝程序拖延,提高办案效率,确保诉讼群众各项诉讼权利和正当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加强审判质效评估。建设审判质效评估系统,实现审判质效的实时动态评估、图表直观评估,利用该系统,工作人员可及时获取审结案件数、调解案件数、改判案件数、指定再审情况等最新信息,通过数据联网,上级法院可在平台内直接查询下级法院的各项审判指标,及时、全面了解情况,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积极组织开展县区法院案件交叉评查,划分优秀、合格、一般差错、严重差错四个评级,对相关情况通报,奖优惩劣,不断提升案件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加强“科技强院”建设。今年 5月,将原有审委会升级为科技审委会。案件承办人通过内网将有关疑难案件提请上报审委会,经庭长、分管领导和院长在线审批,提交给其他审委会人员提前“会诊”,案件讨论、决议表决、笔录生成等均在系统中操作完成,进一步提高了审委会工作质效。加大科技法庭建设力度,共建成科技法庭4个,科技法庭的建设,为庭审全程录音录像、远程提讯、远程庭审、庭审公开等应用夯实了硬件基础。目前,新余院已实现了所有案件开庭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可依法查阅,为诉讼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行使各项监督权利提供了客观依据。

三、全力推动执行工作,确保群众胜诉利益兑现

强化执行工作督查。落实案件责任,明确办案时限。对列入重大案件落实“三定”责任制,即:定承办人,定包案领导,定完成时间。创新方式,利用网络平台、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全面落实失信被执行人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大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继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构建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以过硬的司法能力适应形势任务要求,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和期待。

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建设执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系统等“三大”执行系统,进一步优化执行案件质效,提升执行公开水平,增强执行风险的防控能力,有利于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与此同时,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为诉讼群众和社会公众查询、利用相关执行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创新执行工作方式。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行工能力,在科技法庭中利用远程视频协助香港高等法院审理一起公司清盘案件。采取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的形式,对被执行财产进行司法拍卖,其中2套房屋网络拍卖成交,一方面,充分发挥网络拍卖平台便捷高效的优势,加快诉讼群众胜诉权益的兑现,另一方面,通过透明的流程,确保拍卖处于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

四、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严格制度建设。制定《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定,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组织机构等各个方面细化举措、落实要求,为阳光司法提供制度遵循。积极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代表等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并由院领导亲自介绍法院各方面工作,征求意见建议,以群众的呼声为指引,积极整改,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回应公众司法期待。

广泛倾听民意。强化院领导接访力度,在市信访局及本院信访接待室实行值班式接访,按照案件需要及当事人申请,积极协调,约期接访,建立常态化、科学化的接访制度。出台《关于实施判后答疑释明工作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判后答疑工作责任。与省高院、基层法院之间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信访人如需向最高法院、省高院反映信访诉求,不必再赴省进京,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有效减轻群众诉累。

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以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为契机,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以及当事人的监督,以外部压力推动内部完善。向社会公布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审判人员姓名、职务等人员信息,为公众有效行使监督权利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在新余法院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布裁判文书共900余份。为化解“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诉讼服务中心在立案时,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以当事人的监督,推动干警廉洁、公正执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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