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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保险业召开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总经理座谈会

作者:李慧 来源:巴中日报

  9月23日下午,巴中市政府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了全市保险业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总经理座谈会。市政府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保险协会、全市18家保险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简要传达了上级监管机关及省市领导关于学习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通报了全市保险业现状,对行业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18家保险机构代表分别就《若干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进行了讨论交流。

  会议指出,国务院发布《若干意见》是我国保险业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新时期保险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保险业进行了准确定位,这对现代保险业在中国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如何学习贯彻《若干意见》,会议强调,一是要进行保险功能再认识。清晰认识保险的本质、功能与作用是准确定位保险的重要前提,也是制定保险行业发展政策、促进保险行业发展乃至经济发展的核心理论基础。二是保险业需要在反思中成长。要从逻辑起点反思行业定位,保险业在中国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曾经背负着履行“财政保障替代功能”的职责,计划经济色彩浓厚、要从保障功能的偏离反思发展方式。三是要把握保险发展黄金机遇期。《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开启“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保险时代,这为保险业发展创造了好的发展环境。四是要把保险建成金融业的支柱力量。《若干意见》提出保险市场要与货币和资本市场协调发展,二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优势互补、荣辱与共、协调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保险业要大力支持巨灾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业务的发展;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的核心功能,建立和维护保险业的良好声誉和形象,让老百姓对保险产品和服务具有“实用感、安定感和可靠感”。同时,保险机构的经营需要实现三个转变:从“保费至上”转变为“保障至上”,从“速度至上”转变为“效益至上”,从“渠道至上”转变为“理赔至上”。要推进保险条款费率市场化与保险产品创新,建立完善的巨灾保险制度,有效提高整体国民保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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