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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Edward John Weeks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核准Edward John Weeks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该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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