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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

作者:87371378 来源:巴中在线

  近日,巴中市出台《巴中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1)对购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并在本地实施转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10万元的财政补助。(2)对获得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研发团队10万元、5万元的财政补助。(3)实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新机制,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成果转化处置权,转化收益中至少70%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所有。(4)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允许科技人员持有股权期权,让创造性劳动的价值得到更好体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5)申请享受财政补助政策的相关企业,须经过“提出申请,现场考察,资金拨付”三个流程,每年6月30日前完成申请和现场考察工作,9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财政补助的拨付,逾期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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