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2 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