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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桂林税务订阅号)

7月1日- 7月 15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 申报废 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工会经费代收。

来源:广西税务12366

编发:桂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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