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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于2020年2月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系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两年来,平昌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探索建立“四个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压实四级动态监测责任。压实村(居)民小组日常监测责任。各镇以村(居)民小组为单元格,明确村(居)民小组组长为日常监测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内的所有农户开展日常走访,对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立即报村(社区)“两委”进行研判和核查,并跟踪督促落实帮扶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帮扶。压实村(居)支部书记第一监测责任人责任。明确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为辖区防返贫第一监测责任人,负责组织村(居)“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开展入户实地走访核查,并建立走访核查台账;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识别“三类”监测户,确保无一人漏测失帮。压实乡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主体责任。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负责统筹组织辖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实地入户走访核查工作,对存在疑问的对象,各辖区进行重点复查,并召开党委会进行审核。压实县级部门风险信息推送和信息比对责任。县级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防返贫风险信息筛查预警以及相关信息比对识别。县医保局、卫健局、教科体局、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每月以正式函件形式,将风险信息推送给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形成防返贫致贫监测“数据库”。县乡村振兴局及时将汇总的风险信息反馈给相关镇、村开展入户核实。同时,相关县级部门负责对拟纳入的“三类”监测户进行住房、车辆、经商营业执照等信息比对,比对结果由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后再次反馈给相关镇、村再次进行核实研判,然后经过村(居)“两委”评议公示、乡镇初审后,报县级分管领导审签,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公告。

建立四个提前预警机制。围绕脱贫户、三类监测户、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各村(居)对辖区开展日常筛查预警,重点做到“四必”。生病必访。对辖区内群众突发大病重病家庭,必须及时入户探访,了解看病就医情况,以及医保报销和资金筹集情况,看是否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开学必问。每到开学季,村组干部必须探访辖区内有大(中)学生上学的家庭,看是否有学生因为资金原因上不起学,看是否存在因学返贫致贫风险,并及时落实相应措施。遇灾必查。对于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人员伤残或财产重大损失的,要及时入户核实情况,全面评估伤害、损失等对家庭基本生活的影响,是否存在因灾致贫返贫风险。有诉必核。对于通过各种渠道表达诉求的农户,相关部门和镇村第一时间进行全面核实诉求的真实性、合理性,符合纳入“三类”监测户条件的,要按程序纳入监测范围。

抓实四个关键认定程序。“三类”监测户的识别评定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以及安全饮水等重要指标,突出“一看二算三比四评”四个关键程序,确保不出现一户一人漏测失帮。入户查看生产生活状况。根据群众申请和风险信息收集情况,组织镇村干部入户核查,重点查看群众是否存在“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看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和安全饮水等方面是否持续巩固,对于确实存在生产生活突出困难的群众可以作为拟纳入对象进行核查和研判。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具体核算群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当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对于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的农户可以作为拟纳入对象进行核查、甄别和研判。比对住房、车辆等相关信息。对拟纳入对象由相关县级部门开展信息比对,看是否存在“七个不纳入”的情形,如果存在“七个不纳入”的情形,必须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组织群众公开民主评议。对拟纳入对象,组织村民代表、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等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报乡镇初核和县级审定。

筑牢四道帮扶保障防线。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建立监测联系人帮扶、部门政策兜底、防返贫资金补短、社会力量捐赠四道帮扶保障机制。监测联系人入户监测帮扶。脱贫户保持原有的帮扶关系不变,一季度开展一次入户帮扶;所有的三类监测户均落实副科级以上干部负责监测联系,一月开展一次入户帮扶。帮扶和监测联系人负责因户施策制订帮扶计划,并落实具体的帮扶措施,确保不出现致贫返贫。部门专项政策补短。及时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对存在问题短板的脱贫户和“三类”监测户,县住建局、水利局、教科体局、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等相关行业部门对应落实补短措施。防返贫资金兜底。多渠道筹集并用好防返贫致贫帮扶资金,切实解决行业部门专项政策无法覆盖的问题短板。社会力量捐助帮扶。持续发挥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定点帮扶制度优势,对于发生重大变故和灾害的家庭,动员各类社工机构、支援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志愿募捐活动,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平昌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姜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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