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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北京启动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模式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3月31日,北京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个人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模式。居民在出售在京住房时不再需要提前结清房屋现有按揭贷款,可在原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直接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且买卖双方可在不同银行贷款,极大便利居民住房交易,降低交易成本。

据了解,以往北京市居民出售住房需事先结清银行贷款、解除房屋抵押。为在短期内还清房贷,售房人往往需要多方筹措资金,甚至借助高息、高风险的"过桥贷"。

《通知》明确规定,住房交易双方可以在原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有效克服了传统方式下交易成本高、时间长、流程复杂等问题,切实提升本市居民住房交易、登记和金融服务水平。

北京市"带押过户"模式有三方面突出特点和优势:一是兼容跨行贷款。购房人可以选择售房人房贷所在银行办理贷款,也可以选择其他开办此项业务的银行办理贷款,还可以不用贷款、直接全款购买贷款未结清的住房,便利居民更加灵活地选择购房方式。

二是最大程度降低交易成本。《通知》明确规定,北京市住房交易"带押过户"办理过程中,无须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或其他服务。《通知》特别强调,银行不得因办理"带押过户"向客户收取额外担保费或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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