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人员被司法机关带离时要完成哪些手续?
受助人员被司法机关带离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查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证件或执法证件,保留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工作人员身份证件或执法证件复印件,清点交接寄存物品,完成《在站服务及离站登记表》,办理交接手续。
司法带离有什么条件?
流浪乞讨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救助管理机构可以协助司法机关带离,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站内涉嫌违法犯罪的;
(二)属涉嫌犯罪在逃人员的;
(三)属吸毒人员的;
(四)需配合司法机关协助有关案件办理的;
(五)司法机关认为需要带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