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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日前公布的一起案例显示,近日,福建厦门,女生璐璐从好友处得知,一网络祭祀平台设有自己的纪念馆,包括灵堂、详细个人信息和照片。璐璐认为平台侵害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
该馆建立于 2016 年 1 月,6 年来访问量达 4.3 万余人次。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 年 1 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 10 张璐璐的生活照。
璐璐得知这件事后十分气愤,网页中记载的个人信息均与其本人信息一致,且所有照片都是她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她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
平台确认情况属实,但因这个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 IP 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未要求注册用户进行实名认证,致璐璐人格权被侵害,遂判决平台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