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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提升群众居住质量,市财政局强化资金保障,今年以来,下达专项资金1.2亿元,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是支持公租房建设,保障“住有所居”。今年以来,已下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及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资金1365万元,惠及1540户,切实减轻中低收入群众购房压力,帮助贫困群众解决住房困难。
二是支持棚户区改造,保障“住有所安”。今年以来,已下达城镇棚户区改造资金2899万元,用于1900套棚户区改造,着力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群众居住品质。
三是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保障“住有宜居”。今年以来,已下达老旧小区改造资金7749万元,帮助1.23万户实施改造计划,改造面积达121.79万平方米,范围涉及市区51个小区378栋,满足群众对住房条件改善的需求,切实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来源: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