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极目新闻发文《16位阿姨赴横店拍摄<甄嬛传>?律师:事涉侵权 剧方:会要求视频下架但暂不追究组织者责任》,报道老年版《甄嬛传》被剧方要求下架一事,舆情关注度开始上升。当日下午17时左右,@澎湃新闻发文“老年版《甄嬛传》涉侵权,剧方要求视频下架但暂不追究责任”,并发布相关视频,引发@中国新闻周刊、@凤凰网娱乐、@海峡导报等多家媒体转载报道,网民对此的关注度和讨论度也迅速提升,进一步推高舆情热度,话题“剧方要求下架老年版甄嬛传”随即登上微博热搜榜,舆情热度于当日18时达到峰值,实时传播信息量为336条。此后舆情热度大幅下降。
10月28日上午,各大媒体继续跟进报道老年版《甄嬛传》下架一事,北京青年报发文《退休阿姨版<甄嬛传>已在短视频平台下架》、光明网发文《“退休阿姨翻拍<甄嬛传>”,考虑过版权吗》、荆楚网发文《剧方要求下架这版<甄嬛传>》。在众多媒体报道的推动下,事件舆情热度至当日上午10时到达第二个小高峰,此后舆情关注度逐步回落。
截至10月28日14时,相关舆情信息总量共计4050条,包括视频1695条,客户端1617条,微博555条,微信86条,互动论坛74条,网站23条。从媒体渠道来看,视频和客户端是舆情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分别占比41.85%和39.93%。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网民观点对“剧方要求下架老年版甄嬛传”相关网络评论汇总后发现:图:网民评论分布图一是,认为老年版《甄嬛传》在平台播出确属侵权行为,理应下架。占比为67.81%,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小熊一定要欧气满满min:下架的对,尊重原创好吧,又没买版权,想拍就拍吗?不管盈不盈利,都下架好吧。
@头口呦浩特:阿姨们没有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剧方没打算追究阿姨们的责任,平台上架会加广告等内容,平台会盈利,所以剧方要求平台下架,所以剧方没错!
@秋天的hai:上传到平台确实需要购买版税的。
@账号太随意:如果上架了就是有问题,侵权肯定是侵权了。
@2羊to森坡:娱乐可以,用来赚钱性质就不一样了。
@小胜hs:如果涉及牟利的商业行为了,应该就侵权了。
@雲中谁寄錦蔬来:对的。自己拍着玩可以,不该公开发表。
二是,认为剧方要求下架的行为稍显“不通情理”,建议剧方可与阿姨们进行合作。占比为18.02%,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不冲吃了再走啊:于理有据,于情没劲。
@三流丶猫童:没有盈利其实无所谓,还可以顺带着蹭蹭热度,但让下架就没有点大局观了。
@想要静静24444:阿姨只是自娱自乐,剧组可以和阿姨合作,让甄嬛传更火。
@笑丛中:剧方可以考虑和阿姨们合作呀!
三是,认为社会各界的版权意识还有待提高。占比为14.17%,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清泉沁心2022:盗版的用惯了,对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确实有待加强啊。
@zaozao星期四:看看评论区,国人的版权意识还得继续强化。
@fatdack:应该加强版权意识。
三、舆情点评近日,上海16位退休阿姨为过戏瘾,赴横店影视城“翻拍”的《甄嬛传》火出了圈,累计视频播放量过百万。不过,该剧在走红网络后,也迅速引发了版权争议。10月27日,老年版《甄嬛传》被剧方要求下架,剧方同时表示“暂不追究组织者责任”,此事件背后的影视改编权等相关法律问题也再次引发关注。澎湃新闻、光明网、环球网、北京青年报、上观新闻等主流媒体纷纷对此进行重点报道,多数媒体强调,无论以何种形式改编影视作品,首先需做的还是要尊重版权的合法性。
同时,由于电视剧《甄嬛传》的全民热度极高,网友对“老年版《甄嬛传》下架”一事的关注度呈几何量级跃升,截至10月28日14时,微博话题“剧方要求下架老年版甄嬛传”阅读量超一千万,多数网民认为老年版《甄嬛传》公开发布且未征得版权方的授权,不符合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定,确应下架。也有网友建议《甄嬛传》剧方可与老年版《甄嬛传》合作,以取得“双赢”的局面。
事实上,若严格按照法律规则,老年版《甄嬛传》确实涉嫌违反《著作权法》。一方面,影视改编也需要获得授权,若拍摄者没有获得原著作权人的授权就使用相同剧名、情节、台词等明显涉嫌侵犯著作权的元素或细节,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另一方面,根据《著作权法》,若是影视翻拍是商业行为,具有一定的营利目的,就涉嫌侵犯著作权。而老年版《甄嬛传》翻拍是由商业公司组织的,每位阿姨支付了近4000元。从商业公司的角度看,实际上是以组织翻拍的方式营利。因此,剧方要求老年版《甄嬛传》下架确实有理有据。值得一提的是,剧方表示“暂不追究组织者责任”,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老年人翻拍”这类新生现象的包容心和同理心。
现实生活中,存在侵权嫌疑的或许还不止老年版《甄嬛传》这一例事件。因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迫在眉睫,无论是机构、平台还是个人,都有必要进一步了解《著作权法》,理清“自娱自乐”与侵权之间的界限,切勿越过侵权“红线”。(中国文化传媒集团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