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零售业态?
零售业态(Retail Formats)是指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零售业态从总体上可以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两大类。就商人主体而言,它是商人针对某一目标市场所选择的体现商人意向和决策的商店。如:食杂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店、购物中心、厂家直销中心、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自动售货亭、电话购物等。
零售业态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介绍
继以百货公司为标志的第一次商业革命和以超级商场为标志第二次商业革命之后,以电子商务为标志的第三次商业革命正在蓬勃兴起,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巨大冲击力震撼着传统商业。
依据电商商圈范围判断
电子商务是不同于传统商业业态的新型业态。众所周知,传统商业业态的商圈根据业态的不同类型和形式而有地理上的远近不同,客户辐射范围而因此有所差异,并最终决定其客户消费群体及其消费能力和购买能力。例如:著名的上海徐家汇商圈业态。我们应看到,即便是同一商业业态,也会因具体地理位置不同而引起商圈大小不一;即便是同一商业业态且大小完全相同的商圈范畴,也会因各自商圈内的居民总数、年龄、性别、收入,爱好等分布差异而导致同一业态的两家不同商店销售额不同。总之,所有传统商业业态范畴内各种零售实体的商圈仅是十分有限的地理范围,很难突破其历史形成的稳定边界。而在电子商务业态下,传统商业业态地理商圈被有效突破。电子商务凭借互联网自身无边界、无国别、无地理分割的空间无限性,实现了商圈空间的最大化。
所供价值核心价值构成
电子商务是殊异于传统商业业态的全新商业组织模式。传统商业业态所提供商品绝大多数是以实物的物质形式传递给最终消费者,其鲜明的特点便是商品的有形性,并成为它的外在表现属性及本质特征。这决定了传统商业业态提供商品的主要形式是集中陈列,通过选择合适地理位置,提供相对固定的销售空间,摆设排列整齐的货架柜台,展示品种多样的商品,并以现场实现信息汇总方式,通过商品内部结构调整,整体布局、商场装饰来激发亲临现场的顾客的消费欲望,以达成交易目的。消费者得到的商品是已增值的商品,其商品价值构成是由原始生产价格和商业附加价格所组成的。而在电子商务的业态下,虽然在无形交易下最终消费者得到的仍是以物质实体所承载的有形商品价值,但从商家而言,它所提供的是商品信息的整合,并通过搜寻、分类、整理、汇总、编辑、制作而最终以图片、文字等手段并以目录索引的方式,借助Internet技术媒体把信息传输给最终消费者。在此过程中,它在产品价值链增长的过程中,追加的是信息的价格而非物质消费品自身的附加值。因此从商品性态及其价值构成分析,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态有着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