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债券代码:524797.SZ 债券简称:26 越资 03债券代码:524650.SZ 债券简称:26 越资 01债券代码:524534.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8债券代码:524533.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7债券代码:524456.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5债券代码:524298.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4债券代码:524297.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3债券代码:524248.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1债券代码:524083.SZ 债券简称:24 越资 Y1债券代码:148836.SZ 债券简称:24 越资 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资本”、“发行人”、“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兴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兴业证券作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4 越资 02”、“24越资 Y1”、“25 越资 01”、“25 越资 03”、“25 越资 04”、“25 越资 05”、“25 越资体债券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根据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修订了《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本次修订后的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内部有权机构决策程序。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制度修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管理、业务开展及偿债能力,不会对投资者及债权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的重大事项,兴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