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旗上有50颗星星。美国国旗俗称星条旗,正式名称为合众国旗,由13道红白相间的条纹和50颗星星构成。国旗的形状是长方形;国旗的长宽之比为19:10,美利坚合众国国旗由红,白,蓝三色组成;画面格局由两部分组成,旗的左上方蓝底上排列着50颗白色的星,6颗一排与5颗一排相间排列,共排9行;旗的其余部分是13道红白相间的条子,有7道红色横条以及6道白色横条。

美国国旗是美国宪法以及权利法案所保障的所有自由的象征、大多数时候它还是个人自由的象征。红色象征勇气、白色象征真理、蓝色则象征正义。

1776年6月14日,第二次大陆会议批准星条旗为美利坚合众国的正式国旗;1777年6月14日,美利坚合众国诞生第一面国旗(13颗星),1817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13个横条,22颗蓝底白星,星数要和联邦的州数相一致的国旗法令,1960年7月4日,美利坚合众国确定50颗星版本的星条旗。

1776年6月,乔治·华盛顿,乔治·罗斯上校和银行家罗伯特·莫里斯来到费城一位女裁缝——罗斯上校的侄媳贝琪·罗斯的小店铺,请她按照画家威廉设计的图案缝制一面旗帜。图案的左上角是蓝色长方形,上面无规则地排列着13颗白色六角星,其余部分是13条红白相间的横条。罗斯夫人建议把六角星改为五角星,排成一个圆圈,以更好地体现13个殖民地在争取独立斗争中的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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