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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杜肖锦】
日前,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公告显示,河南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2022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七十六期)于11月28日开始招标。该笔专项债发行规模为80亿元,将全部用于支持中原银行补充资本。
河南成为继辽宁、甘肃、大连之后,第四个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券的地区。自此,2022年上半年获得中小银行专项债分配额度的四省市即将全部完成相关债券发行工作。
根据公告,该笔专项债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发行期限为10年,并于11月29日开始计息,每半年付息一次,每年11月29日、5月29日支付利息。该批债券由河南省财政厅支付发行手续费并办理还本付息事宜。
实施方案显示,专项债所募集资金将以转股协议存款方式注入中原银行,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转股条件触发后,阶段性转为普通股,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中债资信评估公司指出,该笔专项债已纳入其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对应项目预期收益能够覆盖本期债券的本息偿还,债券违约风险极低,评定该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自2020年7月国常会决定允许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以来,多地专项债发行火热。
《中国银行保险报》梳理发现,今年4月,辽宁省发行135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通过辽宁金融控股集团将债券资金间接注入朝阳银行、丹东银行、阜新银行、葫芦岛银行、营口银行,补充资本金;8月,甘肃省发行30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支持甘肃省农信社、兰州农商行等11家农村金融机构补充资本;8月末,大连市发行5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支持大连农商行补充资本。据此,今年地方政府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规模已达到565亿元,共计18家金融机构获得支持。
标普信评研报认为,对于部分中小银行,通过完全市场化的方式吸引新的股权投资者或者发行资本补充工具难度较大。在这种背景下,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已成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重要手段之一。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应加快建立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长效机制,通过内外源相结合进行资本补充。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统筹配合,继续加强对银行补充资本的支持力度。特别是采取必要的增信措施,支持非上市的中小银行拓宽资本补充渠道,不断增强资本实力和稳健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