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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银保监会披露四则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三家银行及一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处罚事由均为理财业务违法违规。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具体来看,兴业银行被罚金额最高。罚单显示,因存在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未按规定开展理财业务内部审计、同业理财产品未持续压降、单独使用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理财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原则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兴业银行被罚450万元。
其次是建设银行。罚单显示,因存在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建设银行被罚款200万元。
农业银行亦被罚款150万元,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作为托管机构,存在未及时发现理财产品投资集中度超标情况;理财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原则要求,操作管理不到位。
此外,因涉及六项违法违规行为,农银理财被罚240万元。具体包括,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杠杆水平超标;同业理财产品未持续压降;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
南都·湾财社记者留意到,这是银保监会年内第二次公布多张指向理财公司和理财产品托管行的罚单,这也意味着,银保监会已对理财公司及相关业务建立了全流程监管体系,并加大合规监管力度。
今年6月2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四张罚单,因理财业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中银理财被罚460万元、中行被罚200万元、光大理财被罚430万元、光大银行被罚400万元。
采写:南都·湾财社见习记者 王文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