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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处罚力度加大,金融消保新规实施,金融机构积极作为

新快报讯 收取或变相收取高额利息或金融服务费、金融产品过度或虚假宣传、对客户信息保护不足……近年来,金融理财产品日益丰富,消费者与金融机构联系日趋紧密,金融消费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加,部分金融机构行为甚至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也由此成为监管机构综合执法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月1日,《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在《办法》成为金融机构内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最重要依据的同时,业内认为,监管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将增加。

制图:廖木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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