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价寻狗启事”引发舆论广泛质疑,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7月11日傍晚通报称,该寻狗启事系某传媒公司法人杨某冰所杜撰,其后公益人士马某在未核实的情况下扩散,而杨某冰其后又指使朋友王某联系媒体发布“狗已在警方协助下找到”等不实信息。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冰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对马某、王某进行批评教育,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男子悬赏1000万元找狗知情人:已找到,给了5000元


(相关资料图)

7月9日,“郑州流浪动物领养中心”发布了一则特殊的寻狗启事,如果能提供重要线索者,狗主人奖励200万人民币,如果找到并平安归还,狗主人愿给予1000万人民币。此启事一出,引发网友热议。根据这则通知,狗主人于7月8日晚上11点在郑州北龙湖走丢一只爱犬天狼。7月9日下午,“郑州流浪动物领养中心“就删除了这条寻狗启事,未作任何解释。

9日20时左右,“郑州流浪动物领养中心”发布微博称,寻狗启事中丢失的狗已被找到。狗主人的助理联系郑州流浪动物领养中心称,狗已经在警察的帮助下被找到,并向大家表示感谢。据媒体消息,知情人士透露,这条狗丢失半天就被找到,狗主人只给帮忙找到这条狗的市民五千元奖励,因狗主人“寻狗心切,以一千万为噱头,不管200万还是1000万这都是不可能的事。”

警方通报“天价寻狗启事”:系不实信息,3人被处理

7月11日,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近日,一则“天价寻狗启事”引发舆论广泛质疑,公安机关迅速开展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7月9日8时许,某传媒有限公司法人杨某冰 (男,22岁,新乡人) 为吸引关注,杜撰其于7月8日在郑州北龙湖附近丢失一条功勋犬,设置200万、1000万赏金等不实信息并发至网络社交平台,造成广泛传播。

9日14时53分,公益人士马某 (女35岁,郑州人)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使用微博账号@郑州流浪动物领养中心,将上述不实信息发布至网络公共平台,进一步扩大不良影响。

9日19时许,杨某冰迫于舆论压力,指使其朋友王某 (女,24岁,河南安阳县人)联系发布该不实信息的部分自媒体和新闻媒体继续发布“狗已在警方协助下找到”等不实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冰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对马某、王某进行批评教育,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自媒体”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账号运营,发布信息不得道听途说、无中生有,不得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不得以拼凑剪辑、合成伪造等方式,影响信息真实性对于恶意造谣、传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央广网、郑东公安、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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