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已经与数字化密不可分,如何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利用好数字化媒介,已成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面临的迫在眉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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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益界及法律界有专家留意到,在《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中,除了要求运营方革新技术,还对家长操作列明了指引。“未成年人模式”作为一种技术手段,虽然可以提供一定的保护,但并非万能之策,在数字时代,父母尤其要主动迎接新挑战,广州的法律人士倡导,未成年人用网信息安全,家长应担起第一责任。
广州一家社工机构向家长普及网络安全知识。
家长“守网”有多重要?
TIPS:与其花时间挽回损失,不如前置预防,防范家中孩子的网络安全风险
您可知道,围绕未成年人发生的网络纠纷中,相当部分监护人也被追究了责任。
一则由广州市互联网法院提供的案例,需引起家长们的警醒。案情发生在学生小吴身上。小吴在爸爸吴先生出国公干的一年里,使用爸爸身份证信息,在某平台进行实名认证,绑定了吴先生的手机号。在吴先生出外公干一年回国后,他赫然发现,其支付宝账户通过银行卡支付购买某平台虚拟货币“金豆”共成功交易98笔订单,共支付47096.6元。吴先生询问之下,才知道这是儿子的消费行为。于是他诉之于广州互联网法庭,要求某公司返还小吴所有充值款。
互联网法院根据家长举证判别,从充值时间、充值内容等方面判别,充值行为符合未成年人上网规律。判决之时,互联网法院主张某公司应当向小吴返还充值款,恢复合同缔结前的状态。但是,某公司赔偿的充值金额,是充值总金额47996.6元的三分之一,即15998.9元。
今年六一儿童节期间,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子殷便携手广州市互联网法院综一庭庭长曹钰开展普法活动,曹法官便分享了小吴父子的案例。
“为什么互联网公司只赔偿三分之一充值金额?因为本案是按照双方的过错程度,去判决未成年人、家长一方,与直播平台的担责比例的。某公司未能在技术和平台设置上采取充分手段预防未成年人冒充成年人进行充值、消费,过错是肯定有的。但吴先生作为小吴的监护人未能尽监护义务,未能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信息和支付账号密码,使小吴得以使用成人名义在某平台进行充值、消费。而小吴和家长都存在过错,要承担一部分法律责任。”曹法官解释并表示。
与此同时,新快报记者还发现,“广互”案例库中,围绕未成年人充值、赚钱、网络侵权等纠纷中,当事人家长的监护缺失责任,亦在追究法律责任环节中屡屡被提及。
“要知道,目前发现的未成年人直播打赏退款纠纷、游戏充值退款纠纷案件中,举证人是家长。互联网平台在用户身份识别方面,虽然存在漏洞,但也是难点。而作为举证的家长,如何证明‘充值行为是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实施充值行为’这一点上,也普遍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同样,通过司法手段解决纠纷,追溯损失,也是漫长且大费周章的过程。”郑子殷表示,在日常普法过程中,他重视为未成年人指引注意事项,也常常警醒监护人群体,与其花时间挽回损失,不如前置预防,防范家中孩子的网络安全风险。
预防沉迷才能避免“安全危机”
TIPS:家长应多渠道获取普法信息,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保护法规了解越透彻,防护效果越好
预防网络沉迷是当下提供青少年服务的社会机构“必修环节”。在广州,不少社工服务站、市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都设有面对公众的网络安全科普栏。
“预防网络沉迷对青少年儿童来说太重要了,特别是家境困难的困境儿童。”广州齐志社工服务中心负责人李晓辉介绍,暑假前夕,街道一名四年级女生用父母辛苦打工赚取的1000元工资充值游戏,让家庭当月生活费陷入紧张。“经了解,因父母忙于谋生,疏于管教,而孩子缺乏陪伴,空余时间较多。错误虽然发生,但社工马上帮助家庭堵漏,疏导父母情绪,避免亲子冲突。同时利用放学、放假的时间,吸纳该名孩子参加街道活动,或补课、或夏令营,或其他集体活动。另一方面,就是组织父母参加家庭教育讲座,指引他们多陪伴孩子。”
“预防网络沉迷,就是截断更多信息安全危机的第一步。”郑子殷介绍,由于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高,涉未成年人的网络案件也越来越多。除了追诉大额打赏、充值损失等案件,还有网络欺凌、网络暴力等,最近还出了最新的现象:“隔空性侵”。某社会青年假冒女网友添加未成年女孩为好友,诱骗未成年女孩拍摄隐私部位的照片,并通过聊天软件发给他看。因为未成年人心智未成熟,难以去准确甄别网络社交对象的意图。如果对网络沉迷或者缺乏网络安全意识,就很容易“踩坑”。“由于各地已经有不少隔空性侵的案例,引起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与公安部的关注,专门出台了司法解释,将隔空性侵认定为构成猥亵罪行为。”郑子殷说。
这个暑假,郑子殷特地在普法行动中,普及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法律权益。通过所在的律所,制作了“涉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网络运营商如区分用户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网络暴力低龄化”等5个公益访谈视频,并发放到网端。
他语重心长地指出:“家长应多渠道获取普法信息,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保护法规了解越透彻,防护效果越好。同时,也希望广大监护人知道,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最深层意义是,保护未成年人免遭网络暴力、网络侵权、隔空猥亵等侵害。社会、学校、家庭均不能掉以轻心。”
齐志社工服务中心开展的家庭教育讲座里,网络话题是家长“必修课”。
专家建议
亲子之间 不妨建立“上网约定”
当下,网络是生活中常见的媒介之一,当代未成年人已被称为“网络时代原住民”。广州市未成年人网络生态治理基地主任张海波认为,我们既不能把互联网当作洪水猛兽,也不能对风险听之任之,既要防范风险,也要看到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进行学习、获取知识带来的正面价值。“在倡导合理使用互联网中,我们同样倡导家庭开展网络素养教育,父母通过陪伴孩子,及时了解孩子的数字轨迹,一起探讨,一起甄别信息。”
“亲子之间需要共同关注三个关键词,第一个是‘安全’,警惕网络诈骗,还要警惕病毒给电脑和个人信息所带来的损失。第二个是‘健康’,要共同理解到,如果用网时间过长,造成沉迷、成瘾,就会影响视力健康、精神健康,对身体造成损伤。第三就是‘文明’。上网‘冲浪’,除了吸取知识,也有可能看到比较低俗或者不文明的、涉嫌违法的内容。此时,无论大人,还是孩子,都应该知道分辨这些信息,主动屏蔽。”
此外,张海波建议,亲子之间不妨缔结一份“上网约定”。“首先询问孩子:‘愿不愿制订约定’。亲子间交流上网愿望,秉持互相尊重原则,不要单方面以孩子为中心,也不要单方面以家长为中心,要是双方协调好的约定。然后,互相问一问‘能不能’做到约定,例如,爸爸妈妈能否不在孩子面前刷手机,孩子能不能做到不超时上网等。约定内容一定要双方都能实现的,并且约定好就要一诺千金。最后,设置一个‘要不要’的机制。亲子双方履行了约定,要不要有奖励机制;如果履约失败,要不要承担后果等。” 张海波表示,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就是父母在屏幕前做个好榜样。
统筹:新快报记者 潘芝珍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斯璐 严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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