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具体是怎样的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就不能反悔了吗?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可以反悔,但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自己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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