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河北日报报导,近日,经河北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若干措施》,提出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到2023年底,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趋于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建成,基本具备数据目录管理、数据归集、数据治理、大数据分析、安全防护等能力,有效满足政务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采用统建模式,省、市政务大数据平台由省级统一开发建设,配套建立政务大数据管理机制、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体系,为全省开展政务数据管理提供统一的基础支撑。
其中,省政务大数据平台作为国家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的省级节点,主要功能包括服务门户、目录管理系统、大数据资源池、供需对接系统等业务系统,以及安全管理、运行监控和数据共享链等共性应用系统。市级政务大数据平台上联省政务大数据平台,横向联通本地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是各地开展政务数据管理的基础平台。
若干措施明确,在数据资源一体化方面,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开展基础库、主题库、行业专业库、地市库和国家库建设。省政务大数据平台以政务数据目录为基础,汇聚基础库和各地各部门自建的主题库、行业专业库。
在共享应用一体化方面,建设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形成全省一体化的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体系。落实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充分利用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行业专业数据库,在宏观经济、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基层治理等领域加强政务数据分析和应用,为政府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
在算力设施一体化方面,省级统建的各级政务大数据平台统一部署在省级政务云上,由省级政务云提供计算、存储等基础资源支撑。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使用的省政务云资源要实现单独规划、统一管理,并为对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做好保障。
在标准规范一体化方面,参照国家标准,按照急用先行的思路,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快编制数据内容标准。按照政务数据服务的要求,编制政务数据目录、分类分级、质量管理、系统对接、归集治理等规范。
到2023年底,全面摸清政务数据资源底数,建立政务数据目录动态更新机制,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政务数据目录体系初步形成;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行业专业数据库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各级各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通道基本建成,数据共享和开放能力显着增强。到2025年底,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更加完备,形成“一数一源、多源校核”的政务数据治理机制,在数字政府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