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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公报报导,行政长官李家超近日接受本地媒体访问,回应会否立法规管“假新闻”或虚假资讯时表示,若自我规律、行业操守令问题可控,希望不用立法手段处理。他强调,香港是自由社会,如果不需要立法,最好不要立法,“不会因为伤风咳,就当是癌症处理。”至于目前情况是否可控,他说,若论优次,是优先处理基本法23条立法。

李家超过去曾多次表示,23条立法最迟明年立法。他解释,要做深、做广调研,不希望立法后始发现不足以应付,反复修改。他又指,危害国安手法不断变化,2003年的网络世界、社交媒体跟现时已大为不同,有人利用不同幌子制造假象。

至于会否加入“间谍罪”,李家超指,间谍行为属泄露国家机密其中一个手段,指间谍周围存在,“我们的对手是国家级,很多情报人员,其中有些是间谍”,认为“行为”比针对哪些类别的人更重要。特区政府就23条的七类罪行立法,已恰如其分。

他又指出,早前器官捐赠取消登记事件,反映“软对抗”一直存在,须小心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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