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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检署侦办台湾民众党新竹市长高虹安任不分区“立委”期间遭指控诈领助理费案,14日起诉高虹安及其助理共5人。而在被起诉的4名助理中,过去被PTT网友封为台大13妹“公卫文”的王郁文否认犯行,未获检方请求减刑。至于其他3人,检方以3人态度良好,无获得犯罪所得,且身为劳工,所为是配合雇主的行为及决定,请法院依贪污治罪条例及刑法情堪悯恕减刑后判1年以下徒刑并宣告缓刑。
根据起诉书,高虹安自2020年2月1日起,担任第10届不分区“立法委员”。办公室主任为陈奂宇,负责襄助行政及人事薪资等业务的行政主任为黄惠玟,还有担任公关主任的王郁文,以及法务主任陈昱恺。皆分别由高虹安以每月新台币7万、6万2000元、6万元、4万6000元等酬金聘雇,皆为公费助理。公费助理经费皆由“立法院”编列费用,非属“立法委员”薪资一部分,亦非对“立法委员”个人的实质补贴。
经检方调查,高虹安伙同助理浮报助理酬金部分共8万余元、加班费54万余元,扣除实际用于支付公费或私聘助理薪资、奖金共16万余元后,总计诈得46万30元。
根据台媒报导,案件侦办期间,高虹安皆否认犯罪,检方认为犯后态度不佳,且本身财力丰厚,却还浮报公费、压榨下属、公司不分、贪图小利,之后通通卸责给助理。而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等3人自白犯行,态度良好,也无获得任何犯罪所得。黄惠玟且供出一切犯罪情形并提供事证。
检方因此依法将高虹安起诉,并建请宣告褫夺公权;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3人虽也起诉,但向法院请求酌减其刑,并给予缓刑宣告。王郁文部分则未有请求缓刑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