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3月9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据通告,2022年12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内蒙古鲁蕊香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商标为“绿益”,食品名称为“小榨纯香菜籽油”(生产日期:2022年7月17日,规格为5L/桶)进行监督抽检,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样品中溶剂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1、抽检的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小榨纯香菜籽油;生产企业:内蒙古鲁蕊香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7月17日;规格:5L/桶;抽样基数:12瓶;检验不合格项目:溶剂残留量;检验机构: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内蒙古鲁蕊香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3、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内蒙古鲁蕊香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已向土默特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土默特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