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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昌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监管部门做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朱喜兰、李志华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警告”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金金监行处〔20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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