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需要列第三人吗?

可以。

一、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确定转让方是否能够追加为第三人时,第三人需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1、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必须在诉讼开始后,案件审理终结前,参加诉讼。

3、第三人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当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转让方满足上述条件时,即其参加诉讼可能出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可追加其为第三人。

民间借贷起诉法院的选择:

A、合同有约定的在约定管辖的法院

B、被告住所地

C、合同履行地(贷款方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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