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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检察蓝”守护“烟火气”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黄仕强 通讯员 马弘 钟明

“店内燃气管道重新布置了,还加装了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我们能吃得更放心。”日前,重庆市巫溪县检察院对当地部分餐饮行业使用液化气不规范问题进行“回头看”,现场不少群众表示,餐饮店内安全设施更齐全,他们消费更放心。

今年2月8日,巫溪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称当地部分餐饮店使用液化气不规范,给群众就餐安全埋下隐患。接到线索后,巫溪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针对线索反映情况,组织干警对辖区餐饮店使用罐装液化气的情况开展专项调查。

“巡查中,我们发现有的餐饮店直接将5公斤重的小型灌装液化气单独置于餐桌下;有的没有安装烟雾报警器……”检察官肖明平表示,上述情形均不同程度上违反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燃气使用不规范也将对消费者及周边居民造成安全隐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及时解决舌尖上的安全隐患,该检察院决定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邀请巫溪县经信委、县商务委等相关行政机关及餐饮店代表,共同寻求解决罐装液化气安全使用方案。

经过充分交流沟通,与会人员初步达成共同维护罐装液化气安全的共识。其中,消防部门将组织重点单位和场所相关负责人进行消防培训;燃气管理部门将督促全县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的餐饮店铺安装管网,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执法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及定期巡查……

与此同时,3月8日,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罐装液化气安全监督职责,除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及专项检查外,要及时对涉及罐装液化气经营的餐饮店店主的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置,并督促餐饮店限期整改,采取“罐改管”或“罐改电”等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对违规餐饮店,我们已督促其修建了餐桌燃气管道,并安装启用了燃气泄漏警报器,部分餐饮店改用电磁炉,用餐安全得到保障!”5月5日,巫溪县商务委向该院回函,经过系列整改,昔日不规范使用液化气罐的餐饮店已经整改到位,消除了消费者心头的顾虑。

“守护‘烟火气’,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职责的具体表现。”巫溪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相关行政机关已全面完成对辖区内使用罐装液化石油气隐患排查,下达整改通知书30份,消除安全隐患40余处,10余家餐饮店完成了“罐改管”或“罐改电”,县城内餐饮店已全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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