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配售的对象是谁呢?

新股配售实施的对象为二级市场投资者。现行办法将2000年2月份配售新股的实施对象范围进一步缩小,仅限于持有沪深两市流通A股的投资者。对配售对象的界定使现行新股配售的实施面较狭窄,同时也隐含了投资于不同金融工具的投资者享受的待遇差别化。

新股配售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自愿申购新股。

发行者及其承销商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方式发行股票,其基本原则是优先满足市值申购部分,在此前提下,配售比例应在50—100% 之间确定。发行者及其主承销商在招股意向书刊登后,根据市场或累计投标结果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并以此价格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这就是说新股配售的价格与比例在未发行前是不确定的。

有偿增资发行股票的方式是什么?

1、公募发行

又称公开招股发行,是指以非特定的多数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募认股人认购股票。

公募发行又可分为直接公募发行和间接公募发行两种。直接公募发行是指发行公司通过证券商等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发售股票。间接公募发行是指发行公司通过投资银行发行、包销,由投资银行先将股票购入再出售给社会公众,投资银行承担责任与风险。

2、股东配股发行

指发行公司对现有股东按一定比例赋予认购新股票的权利,准许其优先认购新股。凡是发行新股时,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均有优先配股的权利。股东可以优先认购的新股数与现持旧股股数的比例相同。这种办法有利于维护股东在公司的既有地位,也不会引起股权结构发生大的变化。

3、第三者配股发行

指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新股时,给予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的第三者的常规认购权。这种办法很少使用,只有在公司经营不景气、筹资困难时才会采用。

有偿增资发行是指已经建立的股份公司在募集新股时,要求投资者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按股票面额或市场价格购买股票的一种增资方式。增资发行股票的条件是:第一,存量股票已全部发行完毕;第二,为扩大生产需要;第三,按约定方式进行增资。企业的增资分为有偿增资和无偿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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