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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吾财讯|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00670.HK)近日发布了关于“21东航01”债券回售业务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明确,投资者有权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也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的回售登记期为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回售价格为面值100元人民币。投资者须在此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交回售申报。如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则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回售资金兑付日定于2026年3月12日。发行人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为向已登记回售的投资者办理资金兑付。公告还详细说明了回售资金的兑付方式以及相关机构的联系方式,以确保投资者权益得到妥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