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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下午,在东方电气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俞培根,中核工程党委书记、董事长徐鹏飞,中核浙能党委书记、董事长黄潜的共同见证下,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在成都签署了金电项目1、2号机组汽轮发电机组设备供货合同。
签字仪式上,各方领导分别发表致辞,表达了进一步深化合作、携手共进,将金电项目1、2号机组建成“精品工程”“样板工程”的良好祝愿。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高峰参加签字仪式。东方电气核能事业部总经理但军与中核工程设备成套中心总经理张继心代表双方签署合同。
中核工程、中核浙能有关部门人员,东方电气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