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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正式发布施行《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调整程序(试行)》(以下简称《调整程序》)。按照其内容,《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收载的参比制剂在三种情形下属于调整范围。公告中,国家药监局对《调整程序》制定目的、调整情形适用、参比制剂调出目录后其他在审和已上市同品种处理规定等同步进行了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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