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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11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孙乐 持股 5%以 16,462,000 10.61%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上股东、董 事苏晓东 董事 1,267,500 0.82%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林显金 董事 1,105,000 0.71%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计划减持 持数量 拟减持 拟减股东 减持 减持 减持价 数量 占总股 股份来 持名称 方式 期间 格区间 (股) 本比例 源 原因 (%)孙乐 1,551,500 1.00% 集中 自本公告披 根据市 北交所 个人 竞价 露之日起 场价格 上市前 资金 或大 15 个交易 确定 取得 需求 宗交 日后的 3 个 易 月内 苏晓 316,875 0.20% 集中 自本公告披 根据市 北交所 个人 东 竞价 露之日起 场价格 上市前 资金 日后的 3 个 月内 林显 276,250 0.18% 集中 自本公告披 根据市 北交所 个人 金 竞价 露之日起 场价格 上市前 资金 日后的 3 个 月内(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是 √否(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四、 相关风险提示(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该计划实施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该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五、 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