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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季村晚”让乡村更有烟火气

鼓励和引导各地“村晚”常态化开展,你期待吗?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季村晚”活动的通知》发布。《通知》称,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23年开展“四季村晚”活动。主体活动包括四个阶段:春季热启动、夏季大联欢、秋季庆丰收和冬季暖回顾。通过开展春夏秋冬“四季村晚”活动,推动各地“村晚”常态化,打造反映农民精神新风貌、乡村振兴新气象的载体。

“村晚”又称“乡村春晚”,是春节期间农民群众自编自导、自演自赏的乡村文化舞台,也是新时代乡村文化发展的新风尚。一般而言,“村晚”一年举办一次。近年来,文旅部着力引导“村晚”由春节期间集中开展向节日期间常态化开展延伸,“村晚”的存在感越来越强:由“年年演”向“季季演”延伸,由“舞台演”向“云上演”升级,由“现场看”向“网络看”扩展。由此,“村晚”的内涵也大大延伸,从文艺演出活动转变为向群众文艺展示、特色文化传承、好物美景推介等内容相结合的综合性节庆活动。

有必要思考,其他常态化的文化活动,如送戏下乡等也能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助力乡村振兴,与春节期间以外的“村晚”有何本质区别?

在笔者看来,“村晚”最大的特点是扎根于群众——由村民自编自导、自演自赏,农民不仅是台下的观看者,更是乡村大舞台的主角,也是其影响力不断扩大的重要源泉。再次强调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有利于激发乡村文化活力,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赋能乡村振兴。

“策划三个月,排练三个月,演出三个月,回味三个月”——这句广为流传的俏皮话,也折射出“村晚”举办不易的问题。“村晚”常态化,如何可持续开展并且办好?《通知》中可见,文旅部考虑到了各方面的实际情况——“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乡村在农闲期间开展”,强调“厉行勤俭节约”“坚持自发自愿原则,从严从简,节俭、务实、高效……避开农忙时节,切实为基层减负”,不让美事变成糟心事,也是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表现。

从1981年全国第一台“村晚”在丽水月山村上演,到2022年全国举办“村晚”活动约1.2万场、参与人次约1.18亿,40多年来,“村晚”从地方走向全国,从线下走向线上,离不开政策的持续支持。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政策再布局,是为了更好激发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文化活力。一方面,要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推动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对一些超出能力范围办“村晚”、攀比浮夸、给农民摊派任务的做法,应该严查,确保政策结出丰硕果实。

我们相信,只有既体现乡村烟火气又结合农村实际的“村晚”,才能真正生机勃发、“四季常青”。(维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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