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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防范“代收货款”骗局 可引入消费者“后悔权”

“你有一个重要快递,代收货款159元。”遇到这种情况你会付款吗?随着电商的普及,很多消费者因买的东西太多,都记不清自己有哪些快递,一不留神可能就被代收货款“坑”了。近日,消费者宋先生就差点被代收货款骗了,他收到一个代收货款快递,需付159元,打开一看,竟然是在绿化带常见的“冬青树苗”,市场售价只要几块钱。(7月4日央广网)

在如今电商繁荣的时代,代收货款服务成了一种常见的物流配送方式,有利于商家销售商品、回笼货款,也给消费者提供了货到付款的便利条件,有助于促进商品销售。然而,这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利用该模式实施诈骗,令部分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而快递公司缺乏有效制约措施,又使得“代收货款”骗局层出不穷。为了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可考虑实施无理由退款“后悔权”,让骗子无机可乘。

目前“代收货款”是由快递公司上门送货,消费者在收到快递后,将货款支付给快递员,完成交易。如此就留下诈骗漏洞,消费者因各种因素下,在未打开快递验货时,无法察觉是否属于自己的网购商品,就可能在无知的情况下,将货款付给快递员,快递公司再转付给骗子。那么,就可以在货款支付环节,引入消费者“后悔权”,由快递公司暂时保管货款,在限期内不得支付给商家。

具体而言,可以采取“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商家如果使用“代收货款”服务,就必须认可“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并必须由快递公司暂为代管货款,若消费者认为快递无误、可允许快递公司支付货款;或者七天期限到期后,消费者没有提出退货退款要求,快递公司自动将货款支付给商家。由此,即可给消费者充足的时间,去验证快递商品的真伪,防范“代收货款”诈骗,让骗子无法拿到货款。

同时,引入“后悔权”,也能够提高商家的诚信度,增强消费者对于平台和商家的信任感,让“代收货款”服务真正发挥促销效用。另一方面,消费者拥有的“后悔权”使得主动权掌握在消费者手里,得以迫使商家提高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以降低“代收货款”的退货退款率,进而形成良性竞争,鼓励更多商家重视品质和服务,改善网购环境。

与此同时,此项措施的实施,也将促使快递公司重视管理责任,加强对“代收货款”服务的排查,保管好货款,主动采取措施防范骗局的发生。比如,快递公司可以建立“黑名单”,对有利用“代收货款”诈骗前科的商家,或地址不详、发货人信息虚假的商家,将其纳入“黑名单”,拒收相关快递。对有商品可疑的快递,可提醒消费者现场拆包查证,防范被骗。

在电商行业日益发展的今天,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和诚信度,乃是电商平台、商家和快递公司等应尽的责任。只有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公正、透明的电商环境,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好的购物体验,促进行业稳健发展。(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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