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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据《华商报》报道,近日,一段视频显示信阳市政府组织的一次市级观摩团使用了多辆无牌大巴车上路行驶,而执勤交警却未予阻拦。这一视频引发了网友质疑,认为这是一种公然的违法和特权行为。

据调查,这次事件与信阳市24日举行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现场观摩活动有关。该活动由多位市级主要领导带队,分别到信阳各县市区进行观摩。网友发布视频中的无牌大巴车就是观摩团使用的交通工具。

法律法规面前理应一视同仁,岂能搞特殊化?不说执勤交警,这些参加观摩团的领导、观摩团成员、工作人员等,难道就没人意识到这个问题吗?

对于这一事件,信阳方面后来回应称:将认真进行整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但是,这样的回应令人有些失望。回应中不仅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和道歉,更重要的是,也没有说明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很难令人感受到其中真诚的态度和整改的决心。

政府部门组织的观摩团,因为乘坐的巴士没悬挂号牌、交警不处罚被网民“观摩”了,所产生的负面社会效果无疑是不小的。有网民称,如果是普通市民开没号牌的车辆出行,能享受这样的待遇吗?机动车无牌上路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何人任何车辆都不该有这样的特权。

本来公务车辆出行,一举一动受到群众关注。目前,一些地方的公务车辆,甚至规定要求喷涂专门的标识,目的就是便于群众监督,规范公务车辆的行为。可信阳的有些部门竟把严肃的规定视若儿戏,大模大样地将无牌车辆出巡一番,这样的影响实在恶劣。也难怪有网友评论,法纪观念淡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公务时尤为如此。“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违法不行,违法不究也不行。希望当地有关部门拿出实际行动来整改,对违规的相关人员予以必要处罚并且公之于众,这样,才能彰显法律精神。(项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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