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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激励全民反诈的探索可以多一些
李英锋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制定出台《南京市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见义勇为专项奖励办法》,其中规定,积极参与阻止、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的公民,按照制止诈骗案件发生、提供诈骗犯罪嫌疑人线索、打掉犯罪窝点等情节和贡献大小,由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给予100元~5000元不等的奖励。(见7月30日《扬子晚报》)
近年来,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反诈力度,但反诈形势依然严峻。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破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6.4万起;工信部累计拦截诈骗电话21亿次、短信24.2亿条;中央网信办封堵境外涉诈网址79.9万个……这些数据说明,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还很猖獗,反诈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民众参与阻止、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被给予见义勇为专项奖励,符合相关制度设立的初衷。《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明确:符合本条例规定,行为人有“同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行为之一,且表现突出的,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电信网络诈骗危害极大,普通民众在法定义务、工作职责以外,通过举报、提供线索等方式协助公安机关制止诈骗案件发生、破获诈骗案件,实际上正是一种“挺身而出”,也是在保护他人的财产安全或者国家、集体财产安全。
民众参与阻止、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可以获得由见义勇为基金会给予的专项奖励,这么做有利于调动民众的反诈积极性,把民众反诈的力量充分挖掘出来;有利于把一些诈骗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或中间实施状态;有利于进一步打击震慑更多诈骗分子,给民众或企业的钱袋子加一层防护;有助于营造全民反诈的社会氛围,形成对电信网络诈骗的人人喊打之势。
一些地方出台市级层面的奖励办法,将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纳入专项奖励范畴,一方面说明有关地方对反诈的重视,另一方面也提示更多地方,在反诈工作上,要多一些积极作为,要凝聚更多反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