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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规避风险不能只靠“限入门槛”
据报道,70岁以上老人在兰州部分体育场馆被设“限入门槛”,不允许单独进入,必须要有1名成年人全程陪同才行。一些市民为此发出质疑,认为这一做法并不合理,有违全民健身宗旨。
最新修订后的体育法规定,国家依法保障公民平等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给予特别保障。通阅体育法全文,并无对健身者年龄的限制。因此,对健身者予以年龄限制,人为设置“过关”门槛,有违法之嫌。
古往今来,耄耋老人、黄口小儿皆能根据各自身体条件进行体育锻炼,向来没有年龄大了就不可以健身的道理。虽然每个人的身体机能不尽相同,对于健身的喜好度和参与度也不太一样,但全民健身本来就是一个价值和追求多元化的主题,对某一群体另眼相看,岂能站得住脚?进不去体育场馆,再好的健身愿望也缺少了实现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对70岁以上老人设“限入门槛”的现象,并非兰州独有。国内不少地方也曾被媒体报道,存在或隐或显的“年龄歧视”问题。有的体育场所让老年人签署健康免责声明,有的强制要求出示体检报告。一些体育场馆对70岁以上老人设“限入门槛”,根本原因是怕出事。作为场馆的经营管理者,这样做是为了规避场馆的风险。
体育场馆规避风险自然可以理解,但把规避风险的“法则”与“劝退老人”直接挂钩,还提出种种附加条件,这就给人有失公允的感觉。规避风险应该如何进行,自然有相应的考量。让老年人堂堂正正、不带心理负担地走进体育场馆,展现健身风采,不仅是他们自己的良好愿望,也应该是全社会大力支持的诉求。
为老人提供便利和保障,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提升健身安全系数,拿出更具体、更适老的举措,应是题中之义。这样,在进一步打开健身场馆大门的同时,也可以降低风险,打消经营管理者的顾虑。
此外,还应加强与体育健身相关的保险服务建设。毕竟,健身领域的意外情形很难避免。相关部门应该引导保险行业提供老年人健身安全险产品,适度提升老年人的承保年龄,把更多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免除老年人和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者的后顾之忧。(伍里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