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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查实“陈年旧账”,让“小金库”无处遁形

不久前,江苏省无锡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对无锡市原建设培训中心延伸巡察时,灵活采用“点名”法,成功查实“陈年旧账”,挖出了一个隐藏很深的“小金库”。(8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该中心前任负责人徐某任职期间,是无锡市该行业领域培训市场红火的时期,但收入却没有明显增加,那么钱到哪里去了呢?该中心各类培训班次多,收费标准不一,开课时间交叉,而且事情发生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许多关键资料都已消失。似乎这笔“陈年旧账”又成了一笔烂账,要不了了之。

但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纪检干部的头脑是冷静清晰的。他们不怕麻烦,把学员都喊回来一个个点名,这种看似笨拙却实用的“点名”法,就是对照参训人员名单逐一核对所有培训费原始收据。

面对铁证,徐某如实交代,3年内共有8774人次67.53万元培训费未能匹配入账记录。他把未入账的培训费用于发放奖金、购买酒水及其他非正常接待。他原以为时间久远无人知晓,没有想到,巡察组用了“点名”这个“笨”办法,让隐藏多年的“小金库”浮出水面。

私设“小金库”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单位利益,还严重干扰了财经管理秩序,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对于“小金库”的款项,往往由少数人自由支配,随意性很大,或用于违规发放员工福利补贴,或用于违规吃喝送礼、进行娱乐活动,或直接中饱私囊,成为个人的“私房钱”。

“小金库”对单位(部门)来讲,最根本的吸引力就在于能摆脱上级或同级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约束,花钱办事方便,能使集体乃至个人得到经济上的实惠。

看来,治理“小金库”需要“大智慧”。要从“小金库”资金来源上入手,切断资金来源。比如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防止以争取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监管好单位体外循环的其他“账外账”。若“源头”不断,“小金库”自然会充盈。

整治“小金库”问题,应把财务检查监管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健全完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公开透明。对发现私设“小金库”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依据党纪党规和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查办,真正让“小金库”无处遁形。最终,徐某因私设“小金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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