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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权益保障不能止于“3·15”

安装空调时连接的铜管被“私自加长”而多出材料费,原本300元就能修好,最后花了上千元;进4S店本想把零部件维修一下继续使用,却被告知只换不修;遇到消费纠纷拨打“12315”无人接听,最后好不容易打通,登记完信息就没了下文……近日,在某投诉平台上,不少消费者纷纷吐槽自己的“受伤”经历。

随着每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集中宣传和主流媒体对行业内幕、潜规则等问题的重点曝光,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逐渐增强,“3·15”对商家的震慑也有目共睹。每年消费者权益日到来时,各大商家和店铺争相推出各种让利活动,并向消费者公开其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承诺,让消费者体验一把作为“上帝”的感觉。在“3·15”这一天,消费者的维权热情空前高涨,维权效果也立竿见影。然而,等“3·15”一过,一切又回归了日常,商品质量、维权不畅等问题,依旧不时困扰着消费者。长此以往,还谈何保障消费者权益?谈何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怎么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呢?

消费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能,对于内需回暖、稳经济稳增长至关重要。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商务部也将2023年定为“消费提振年”,旨在创新消费场景、营造消费氛围、提振消费信心。然而,提振消费信心也好,优化消费环境也罢,不能只靠“3·15”。与其“3·15”当天曝光不法企业和商家,拉横幅、发册子集中宣传如何维权,倒不如把功夫下在平时,从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开始,从及时受理每一次维权举报开始,一点一点优化消费环境,一次一次帮群众解决急难愁盼。否则,“3·15”当天越是大张旗鼓、轰轰烈烈,越给人以作秀、表演的嫌疑。消费者不仅瞩目“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热切盼望“天天都是‘3·15’”。

实现“天天都是‘3·15’”任重而道远,需要监管部门、消协以及经营者多方发力。首先,监管务必严格,把严管的口袋扎紧了,企业和商家就无空子可钻。其次,要畅通举报渠道,让消费者权益受损时能第一时间找到“管事人”;受理消费者举报时不能登记了之,而应及时核实、回复,做到快速回应、快速解决;对不及时受理投诉和推诿扯皮等行为要进行督办、问责。最后,可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商家一旦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就要及时曝光、广而告之,让其“臭名远扬”,形成有力震慑。

消协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在保障消费者权益过程中,消协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维权平台作用,围绕消费领域突出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对策,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主动规避消费陷阱,确保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消费的误区就能越来越少、信心就能越来越足。

当然,作为商家和企业尤其要注重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诚信是企业的生存之本,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从短期看,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偷梁换柱、假冒伪劣等手段确能为商家降低生产和经营成本,但任何拿企业长远发展作为代价、牺牲企业形象的行为,终将被消费者抛弃、被市场淘汰。因此,商家和企业必须扛牢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负责,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过关;遇到消费纠纷时,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主动认领自身存在问题,积极协调沟通寻求解决方案,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董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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